标准化基本概念
标准化
标准化是指为了在既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促进共同效益,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确立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以及编制、发布和应用文件的活动。
标准
标准是指通过标准化活动,按照规定的程序经协商一致制定,为各种活动或其结果提供规则、指南或特性,供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文件。
标准分类
我国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其中,政府主导制定四类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市场自主制定两类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强制性国家标准
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
强制性国家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对外通报;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或者授权批准发布,应当免费向社会公开。
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
推荐性国家标准
对满足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等需要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
推荐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推荐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T”。
行业标准
对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
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各个行业的行业标准代号都有所不同,例如海洋行业的行业标准代号为“HY”,船舶行业的行业标准代号为“CB”。
地方标准
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
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地方标准的代号为“DB”。
团体标准
国家鼓励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团体标准的制定进行规范、引导和监督。
团体标准的代号为“T”。
企业标准
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制定企业标准,或者与其他企业联合制定企业标准。
企业标准的代号为“Q”。
标准化的作用
底线作用:保障健康、安全、环保
国家制定强制性标准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
规制作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标准的本质是技术规范,在相应的范围内具有很强的影响力和约束力,许多产品和产业,一个关键指标的提升,都会带动企业和行业的技术改造和质量升级,甚至带来行业的洗牌。
引领作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发展新经济
过去,一般先有产品,后有标准,用标准来规范行业发展。而现在有一种新趋势,就是标准与技术和产品同步,甚至是先有标准才有相应的产品。创新与标准相结合,所产生的“乘数效应”能更好地推动科技成果向产业转化,形成强有力的增长动力,真正发挥创新驱动的作用。
支撑作用:促进社会治理、公共服务
标准是科学管理的重要方法,是行简政之道、革烦苛之弊、施公平之策的重要工具。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等工作中,标准化日益成为重要的抓手。
通行证作用:促进国际贸易、技术交流
产品进入国际市场,首先要符合国际或其他国家的标准,同时标准也是贸易仲裁的依据。国际权威机构研究表明,标准和合格评定影响着80%的国际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