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检集团有限公司 召开2017年党建工作专题会 --暨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等“四项目标”责任书签订会

时间:2017-03-30阅读人数:2834人

3月27日上午,青岛海检集团有限公司召开了2017年度党建工作专题会,专题部署推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并根据工作实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分层次签订了《青岛海检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集团班子成员及各部门、项目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学习了《中共青岛海检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重点任务工作方案》(青海检党发〔2017〕6号),该方案是根据市国资委《关于在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指导意见》(青国资党〔2017〕2号)、《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重点任务》(青国资党〔2017〕3号)文件精神,结合海检集团党建工作实际制定的。将集团党建工作细化分解为25项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层层压实责任,把贯彻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与做好集团公司当前各项工作、推动公司发展结合起来,与完成本部门、项目组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

随后,集团党委书记分别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青岛海检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此次责任书的签订,不仅进一步增强了各部门、项目组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而且有利于各部门、项目组将工作落细落小落实,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最后,集团党委书记王立宇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深刻理解和认识责任制的重要意义。责任制是规定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必须履行职责的制度。它明确规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指导原则。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切实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认真执行;二是要明确签订责任书的重要作用。签订责任书,具有约束力,有利于规范领导干部的行为;签订责任书,具有强制性,有利于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签订责任书,具有针对性,有利于做到“一岗双责”,有利于领导干部自觉地把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根本措施,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坚持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三是切实把“四项目标”责任制落到实处。全面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四项目标”责任意识;做好目标任务分解工作,确保目标责任分解到人;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工作,加强重点工作、重点环节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建立责任落实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将“四项目标”落到实处。